职业技能鉴定知识问答

作者: 时间:2017-05-11 点击数:

 

职业技能鉴定

1.什么是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指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职业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劳动者从业资格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职业标准除包括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外,还包括职业环境与条件、教育水平、职业道德等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标准的主体部分。

2.国家职业标准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标准可以说是一个独立的标准体系,是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鉴定的基本依据。

1)职业标准是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依据。职业培训的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等均是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的,并据此指导培训。通过培训,使劳动者掌握标准某一等级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要求;

2)职业标准是对劳动者的就业、上岗(转岗)晋级进行考核的依据。根据标准内容的要求,通过考核鉴定劳动者所具有的技术能力,其中包括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3)职业标准可作为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技能等级高低与其生产效率贡献大小是成正比的,因此职业标准是确定劳动报酬的一个重要因素;

4)有利于人才结构和劳动力资源的调整。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可以根据职业标准确定调整人才的结构,及时培养相应人才,满足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要。

3.国家职业标准和工人等级(职业技能)标准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学科导向性标准。用这种标准指导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容易造成这样一种结果:所培养的学生和取得证书的人员理论知识掌握不少,但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不足,短期内难以适应企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

国家职业标准是一种职业导向性标准,它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通过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方法,研究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新体系,有助于提高学生和证书持有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目前,这三种标准形式同时并存,对尚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可继续使用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今后,要逐步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修订,形成统一规范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

4.国家职业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由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部分组成。其中工作要求是国家职业标准的核心部分。

职业概况是对本职业的基本情况的描述,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8项内容。

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其中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本职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观念、意识、品质和行为的要求,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知识、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基础知识是指本职业各等级从业人员都必须掌握的通用基础知识,主要是与本职业密切相关并贯穿于整个职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

工作要求是在对职业活动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的基础上,从技能和知识两个方面对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所需职业能力的描述。包括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其中职业功能是指一个职业所要实现的活动目标,或是一个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活动项目)。根据不同职业的性质和特点、可按工作领域、项目或工作程序来划分。

工作内容是指完成职业功能所应做的工作,可以按种类划分,也可以按照程序划分。每项职业功能一般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是指完成每一项工作内容应达到的结果或应具备的技能。

相关知识是指完成每项操作技能应具备的知识,主要指与技能要求相对应的技术要求、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理论知识等。

5.对申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有哪些要求?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6.目前,饲料行业已出台了哪些国家职业标准?

目前,我国饲料行业已出台了四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饲料检验化验工、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饲料粉碎制粒工。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328起正式施行。

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要求而进行的标准参照的考核活动。在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8.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实施的?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术水平实施鉴定。

9.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1)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核发准考证;

2)组织参加鉴定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中心;

5)向鉴定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6)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10.职业技能鉴定所与职业技能鉴定站有何区别?

承担国家规定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机构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机构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不属以上范围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场所称职业技能鉴定站

11.我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设在何处?

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我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承建单位是湖北省饲料工业协会,办公地点设在省农业厅办公大楼内,培训鉴定地点设在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

12.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13.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统一命题来进行鉴定考核。

14.哪些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下列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1)国家规定的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人员;

2)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属于技术工种(专业)的毕(结)业生;

3)学徒培训期满的学徒工;

4)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

5)纳入就业准入制度职业(工种)的岗位人员。

15.如何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也可以授权其管辖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接收报名。申请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16.申报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各职业工作要求等不同,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这在每个职业标准里都有明确规定,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各等级的申报条件一般为: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7年以上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5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17.饲料检验化验员的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3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5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的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5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本科以上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本科以上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9.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的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3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3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

20.饲料粉碎制粒工的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3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5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1.如何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职业技能申报表由考生、考生单位(或培训机构)填报后报鉴定所(站),将申报表第二联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的,将申报表第一联交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生从申请参加鉴定开始,直到完成考核鉴定、确认成绩,均要使用申报表。此表是考生资格审查和确认的原始依据,也是个人鉴定考核结果的记录,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需要长期归档保存的资料,以便查询。

22.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申报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明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3.我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如何申报?

我省饲料行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接到省饲料协会和省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下发开展鉴定的通知后,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申报鉴定内容,并填写《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单位盖章后,报省饲料工业协会,同时交2寸照片2张,领取准考证。

24.如何确定职业院校毕业生申报参加技能鉴定职业名称与等级?

在职业院校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职业院校的教学实际,针对不同类型职业院校的办学特点,结合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大纲,确定毕业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考核内容和方式。

职业院校毕业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类别确定。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国家职业分类中的职业(工种)名称不相对应的,可允许申报与其相近或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25.如何组织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院校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设置专业和开设课程的,其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可与课程考试结合起来,避免搞重复考核,考核试题应从国家题库中提取。没有建立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试题。

职业院校设置的专业与国家职业分类中的职业(工种)不对应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相近类别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职业院校专业课程教学以及技术发展和知识更新的实际需要,编制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试题。

职业院校结合职业功能模块开发课程并组织教学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安排和要求,编制职业功能模块的鉴定规范和考核试题,组织学生按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考核。对通过全部职业功能模块考核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

26.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鉴定合格者如何核发证书?

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培养学生复合技能、综合能力的专业,其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在证书备注页中注明其具有复合技能和综合能力的专业名称。

27.什么是技师评聘制度?

技师评聘是我国工人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曾实行过技师制度。当时是作为一种政府授予的具有荣誉性质的技术称号。但由于十年动乱等原因,这项制度受到了很大冲击,一度陷于停顿。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又重新恢复了技师制度。1989年原劳动部又下发了《关于评聘高级技师的实施意见》,并会同机械、电子、航空、航天、轻工、旅游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开展高级技师评聘评试点后在全国推开。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对于激励产业工人刻苦钻研技术,努力学习文化,起到过很大作用。

实践证明,技师、高级技师是我国高级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师和高级技师聘任制,为广大工人开辟了一条岗位成才的道路,增强了广大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于促进广大青年工人钻研技术业务积极性,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8.现行的技师评聘方式与过去有什么不同?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劳动保障部对技师考评的内容方法和聘任方式等做了调整与改革,列下表说明:

技师考评方式对照表

 

原有技师考评方式(旧)

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方式(新)

申报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参加初试;

·参加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的考核、评审。

·依据申报条件,到指定地点自愿报名;

·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工作年限、工作业绩。)

比例限额

·技师评聘数额,以技术工人总数为基数,限制在2%以内;

·高级技师评聘数额,控制在技师总数的10%

·取消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对象范围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

·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个体工商户;

·其他人员。

鉴定标准

·无统一技师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由地方或行业组织制定具体考评标准。

·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技师资格标准作为考核的依据;

·暂未制定出技师资格标准的,各地可制定考核试题和评审条件。

考评内容和方式

·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论文答辩;

·专家评审。

·技能鉴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能;

·综合评审: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

组织实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评聘制度

·等额评聘,评上技师即为企业所聘用,享受技师待遇。

·技师资格认定与聘任分开;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聘用;

·实行技师聘任制,签订技师聘任合同。

技师待遇

·技师津贴:20/月;高级技师津贴:50/月;

·技师任职在五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职务津贴可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受聘技师的工资或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受聘技师的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29.技师的考评方法有哪些改革?

过去技师考评主要由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现已将技师的考评逐步纳入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中。在考评方法上,由原来的以评为主、以考为辅,改为以技能鉴定为主,辅之以综合评审,也可以简称为以考为主,以评为辅;在考核内容上,分为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两部分。技能鉴定由具备条件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实施。综合评审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成考评小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30.对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进行聘任?

技师考评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实行评聘分开。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聘任。聘任技师、高级技师应同生产岗位和劳动管理需要相结合,这是技师聘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应根据需要设置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职数。对有岗位,又符合技师任职条件者给予聘任;对没有岗位的,保留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待岗位空缺后进行聘任。应聘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应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约,明确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聘期、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过去技师实行的是等额评聘,评上技师即为企业所聘用。现在要将技师资格认定与聘用单位的聘任分开。对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或者岗位的需要决定是否聘任。对受聘技师的津贴,由聘用单位自主决定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技师的其他工资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参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自主确定。

3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几个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高级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32.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及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人员。

33.如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其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34.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怎样核发管理?

由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汇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定。证书由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填写格式和统一编码方案统一办理,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将证书送交本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须将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汇总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5.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补证?

取得证书的人员如果发生证书遗失情况,需到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并声明原证书作废。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补证手续。遗失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按原证书编码。

36.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为什么要缴纳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培训考核者可收取一定费用支持开展工作,主要用于场地租用、折旧、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师资、考评人员题库开发、考试技术开发、考务管理等方面,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和等级做出规定。